中帆协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各省市一、二级裁判员培训和等级认证的通知

 2020-10-16 14:47:09  4583

各省、市帆船运动管理中心,会员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帆船项目发展需要,满足日益增长的赛事需求,规范和引导各地裁判员监督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培养更多优秀竞赛技术官员,中帆协于2019年底试行发布了《体育竞赛技术官员(裁判员)管理办法帆船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帆船裁判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并先后启动了国家级竞赛官、国家级仲裁以及讲师等各类培训和体系建设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各省市一、二级裁判员培训、考核、认证工作,培养更多基层优秀裁判人才,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帆船裁判员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裁判员培训、考核、认证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加强监管,严格考核,除培训笔试合格外,进一步重视水上操作技能,保证认证质量。

      二、各单位自行组织一、二级裁判员培训、考核、等级认证工作。自即日起,各级裁判员培训须聘请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裁判员讲师进行授课及考核,并须由讲师在考核成绩单上签字方为有效。

      三、各单位拟认证等级裁判员须按要求向中帆协致函申请登记备案及制证,制证工本费由各单位自理。致函内容包括申请正文、培训情况(附完整培训材料,包括签到表、成绩单等),以及《一、二级裁判员等级认证申请表》。

      四、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裁判员讲师名单:刘广辉(广东)、孙学勤(广东)、蒋俊华(浙江)、邱斌(福建)、刘波(江苏)、孙卫(江苏)。上述讲师均可从事一级及以下裁判员培训工作,聘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此外,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作为帆船裁判员技术培训指导单位,可酌情外派讲师。有意开展裁判员培训的单位可致函青岛航校寻求讲师及相关方面技术支持,具体授课讲师由航校与协会协商后安排。

特此通知。

 

联系人:童文蕴

电话:010-67093169,13011272855  传真:010-67093708

邮箱:tongwenyun_cya@126.com   

 

附件:中帆协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各省市一、二级裁判员培训和等级认证的通知.pdf一二级裁判员等级认证申请表.xlsx

 

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