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梅沙教育全国青少年帆船联赛(厦门站)

 

2021梅沙教育全国青少年帆船联赛

(厦门站)竞赛通知

 

主办单位: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承办单位:厦门市帆船游艇运动协会

赛事时间:2021724日—28

赛事地点:厦门同安湾水域

 

1、参赛资格

1.1 以协会、俱乐部和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单位须为中帆协会员单位,参赛运动员须为中帆协注册个人会员,报名时提交注册ID号。

注:2020年已注册运动员须自行在线登陆完成2021年缴费工作(未满18周岁运动员一次性注册至18周岁止),未注册运动员须登陆中帆协官方网站完成注册(非中国大陆公民参赛选手选择会员注册—境外人员注册通道进行注册登记)。

注册后台技术支持:陈鹏 15071238912

注册链接:

http://chinasailing.org.cn/member

 

1.2 参赛选手需具备足够比赛能力。

 

1.3 赛事为中帆协小水手积分排名榜金牌赛事,基础积分系数为70

 

2、竞赛级别与竞赛项目

 

2.1 各级别比赛设场地赛,竞赛委员会将根据场地地形条件及周边环境合理布置场地。

 

2.2 比赛设以下项目:

OP男子组(200611-20131231日)

OP女子组(200611-20131231日)

TOPPER 5.3男子组(200211-20081231日)

TOPPER 5.3女子组(200211-20081231日)

TOPPER 4.2男子组(200611-20131231日)

TOPPER 4.2女子组(200611-20131231日)

激光4.7  男子组 200211-20071231日)

激光4.7  女子组 200211-20071231日)

3、竞赛办法

 

3.1 竞赛规则:比赛执行国际帆船竞赛规则2021-2024(RRS)中所定义的规则,包括各站比赛和总决赛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各站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必须经中帆协批准。各站竞赛规程最迟于赛前30天发布。

 

3.2 场地赛采用帆船竞赛规则中附录A低分计分法。

 

3.3 各级别不足5条船不成立比赛。

 

3.4 所有参赛者在官方训练和比赛过程中,必须身着符合标准要求的救生衣。

 

3.5 各组别同组起航,OP组别根据年龄段设立分别奖励前三名(各年龄段不足5人按人数减2进行奖励)。

U15 OP:200611日后

U12 OP:200911日后

U10 OP:201111日后

 

4、计分方法

 

4.1 各级别至少完成3轮比赛方能构成赛事。

 

4.2 当比赛完成少于5轮时,参赛船只的成绩将为所有轮次的成绩之和。

 

4.3 当比赛完成5轮及以上时,参赛船只的成绩将除去最差一轮成绩后其余轮次成绩的之和。

 

4.4 上诉计分方法最终以航行细则为准。

 

5、奖励

 

5.1 所有参赛选手均可获得中帆协参赛成绩证书。

 

5.2 各小项前三名获得奖牌。

 

5.3 其他奖项另行通知。

 

6、报名

 

6.1 各俱乐部参赛队伍请于20217月4日前通过赛事通知邮箱报名,同时缴纳相关费用。缴费时请注明俱乐部名称。

俱乐部报名联系人:于航

联系电话(同微信):17350037283

邮箱:2569762834@qq.com

 

6.2 晚于规定时间报名的运动员,组委会保留不接受其报名要求的权利(视器材租赁情况定)。

 

7、参赛费用

 

7.1 7月4日前报名,报名费每人500元;

 

7.2 7月5日—7月20日报名,若赛区接待能力和器材条件允许,可接受延迟报名,报名费每人1000元;

注:7月20日后不接受报名。7月4日以后退出比赛者,报名费不退。

 

7.3 赛队报名汇款信息(请注明俱乐部名称)

公司名称:厦门市顽石航海运动有限公司

    号:9135020675160354XW

开户行及卡号:厦门兴业银行科技支行1299 7010 0100 0320 43

 

8、器材租赁

 

8.1 OP 器材租赁:OP器材由参赛单位自备(须为世界帆联认证船只)。

俱乐部可自行联系赛事OP器材服务商落实器材租赁事宜。

相关信息网址:http://www.chinasailing.org.cn/notice/695

 

8.2 Topper器材租赁:组委会统一提供全套器材租赁,抽签分配,全套器材租金为2200/套,另外每套器材押金为2000元,若归还时器材无损坏,则押金退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3 激光4.7器材租凭:组委会提供7条激光4.7(使用者需自备桅杆下段、帆及索具)。器材租金为3000/套,另外每套器材押金为3000元,若归还时器材无损坏,则押金退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4 所有自带器材均需通过组委会丈量。

 

8.5 教练艇租赁:充气艇3.5米,1000/天(含燃油)

 

*由于教练艇数量紧张,届时可能会安排1-2家参赛单位共用一条,具体详见补充通知。

 

9、日程安排

(详情请参见稍后补充通知)

724 :报到注册

10:00 16:00 报到注册、领取船只、丈量、入住

17:00  领队技术会

725日:竞赛日

09:00 开幕式

09:45 技术会

10:00 练习赛

13:00 比赛

726 :竞赛日

09:30 技术会

10:00 预告信号

727 :竞赛日

09:30 技术会

10:00 预告信号

728日:竞赛日

09:30 技术会

10:00 预告信号

14:00 不再发出预告信号

16:00 颁奖及闭幕式

注:具体以航行细则为准

10、航行细则

 

航行细则请于724日报到时领取。

 

11、航线

 

竞赛组委会在比赛开始前说明比赛航线,具体查看航行细则。

 

12、惩罚机制

 

组委会可能会基于国际帆联的惩罚机制进行一些修改。具体惩罚机制见航行细则。

 

13、安全规定

 

所有参赛选手须自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救生衣,选手在水上期间必须始终穿着救生衣。

 

14、辅助船

 

14.1 只有注册为赛事安全艇的辅助船才允许进入竞赛场地。

 

14.2 辅助船的标识为“RESCUE(救援)”,需与参赛船只保持距离,除非该船为组委会提供的裁判船。

 

15、免责声明与保险

 

15.1 选手自行决定参赛,参赛选手须自己承担参赛的风险和责任。组委会不对赛前、赛中和赛后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器材损坏和丢失负责。选手报名参赛,即视为其监护人知晓并接受赛事规程及赛事相关规定。

 

15.2 选手应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报到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提供信息。

 

15.3 是否参加比赛和是否继续比赛是每个参赛运动员的责任。

 

16、其他信息

 

16.1 赛事报名联系人:于航 17350037283 微信同号

邮箱:2569762834@qq.com

注:请各参赛队根据赛事通知上所留的邮箱及联系电话进行报名。

 

16.2 住宿、交通、餐饮推荐:

按照补充通知执行。

 

17、防疫要求

17.1 各参赛人员应确保未到达或经过中、高风险地区。现场报到须核查行踪信息。其他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17.2 参赛运动员整个比赛期间,除比赛时,应自觉配戴口罩,并按要求进行体温检测。

 

17.3 现场设置测温设备,对赛事活动工作人员、参赛人员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处于隔离期等可疑人员不得入场,体温超过37.3度或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等人员,会被带到临时观察点。

 

17.4 现场配备免洗手消毒液,供参赛队员对比赛使用器材进行消毒。

 

17.5 工作人员和参赛队员实行实名登记,清各队负责人务必详细掌握参赛人员身份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17.6 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比赛延期、取消或调整,赛事组委会将根据比赛实际调整及前期开支情况与参赛单位友好协商善后事宜。

 

18、其他信息

 

详情见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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