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帆船项目十五运周期实际开展省份登记备案的通知
中帆协字﹝2023﹞75号
关于帆船项目十五运周期实际开展省份
登记备案的通知
各省(区、市)体育局竞体处、帆船运动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十五运参赛政策,鼓励更多实际开展省份发展帆船运动,避免无意义交流,营造比赛公平公正环境,经广泛征求意见,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现开展帆船项目十五运周期实际开展省份实际开展级别登记备案工作。十五运帆船项目将依据实际开展省份实际开展级别登记备案情况和《十五运帆船项目资格赛积分排名办法》发放十五运帆船项目决赛参赛资格。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义
帆船项目实际开展省份指由省级体育部门正式立项,有独立人员编制,有实际开展训练、竞赛工作的省份。
帆船项目实际开展省份实际开展级别指帆船项目实际开展省份十五运周期内立项、组织训练、并持续派队参赛的帆船级别。
二、登记备案流程
(一)申请:申请材料由省局帆船项目管理中心提供,材料包括:
(1) 帆船实际开展省份实际开展级别申请备案表,须加盖省体育局公章(见附件1)。
(2) 帆船项目批准立项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 人事编制相关材料:包括省人社厅发布试训和转正运动员名单及人事关系、实际工资关系五险一金证明。
(4)2022年起每年训练经费和器材经费使用情况年终结算。
(2)、(3)、(4)文件均须加盖项目管理中心或省体育局公章,并须于2023年(每年)年度注册截止日期前提交。
(二)审核
1. 中帆协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对申请情况进行首次公示。
2. 十五运周期内(2023年1月-2024年12月),实际开展省份须派队参加该级别至少三场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
(三)正式公示
中帆协将于全运会报名起始日期前对实际开展省份实际开展项目进行最终名单公示。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佳鑫13810171989
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