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市帆船联赛(第2站)

2023上海市帆船联赛(第2站)

竞赛通知

  1. 赛事机构

1.1指导单位

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1.2主办单位

上海市帆船帆板运动协会、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

1.3承办单位

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1.4支持单位

上海东兴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1. 规则

2.1比赛执行《帆船竞赛规则》2021-2024(RRS)中所定义的规则。

2.2本次比赛涉及的竞赛规程、竞赛通知、航行细则及修改部分均适用于本次竞赛。

2.3各成员国家/地区管理机构的规定和各俱乐部的规定不适用本次比赛。

2.4参赛船队需遵守船只器材使用的相关规定,该规定也适用于参赛船只在水上的非竞赛期间。

2.5增加规则41(e):帮助落水船员在营救位置附近返回到船上。

2.6船队自带符合ISO12402-5或更高标准的救生衣、VHF海事对讲机和手持GPS。

2.7本站在上海市帆船联赛中的积分系数为100分。

  1. 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28日

地点: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青浦区金商公路588号)

  1. 参赛资格和办法

4.1参赛资格和办法按《2023上海市帆船联赛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4.2竞赛时船上应该不少于4名船员,不多于6名船员。

4.3每位参赛者应持有赛事期间在中国境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最低保险额度为50万元人民币。报到时向组委会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1. 竞赛项目

本次比赛项目为J80级帆船和龙骨帆船公开组。

  1. 参赛船只

6.1联赛组委会不会为报名成功的船队提供参赛船只,所有船队须自备参赛船只。船只须符合世界帆联最新版本各项目级别规则。

6.2组委会技术委员会有权在各站赛事前、赛中或赛后对船只进行器材抽查,器材抽查不合格的船只不得参加比赛,若已完成比赛,成绩将被取消。

  1. 报名

7.1本次比赛报名通道于4月28日至5月21日期间开启,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各船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7.2报名费:人民币1000元/天/船。报名费含赛事期间中午水餐。

7.3缴费银行信息:可将报名费和船损押金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户(请备注船队名称),转账成功后,请告知联系人。

账户名称:上海市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银行帐号:63370740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莘庄支行

7.4报名联系人:汪建波;联系电话:15502134455(微信同);

7.5发票开具

各船队若需开具发票的,请向组委会提供详细开票信息,开票信息需与汇款账户名称完全一致。

  1. 赛事安排

8.1赛事日程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5月28日

周日

08:30-09:30

船队报到

09:30-10:00

船长会议

11:00

第一轮起航信号

15:30

不再发起航信号

16:30

颁奖仪式

17:00

离会

注:船只需要停靠码头的队伍,须提前一天请联系赛事组委会。

8.2计划安排4轮竞赛,最少完成1轮竞赛,成绩方可有效。

8.3本次比赛的航线形式为场地赛。

8.4各级别最后一个竞赛日15:30之后不再发预告信号。

  1. 竞赛区域

竞赛水域为淀山湖,如附件A所示。

  1. 数据保护

10.1出于安全原因,船只将有可能搭载组委会提供的轨迹航迹仪器。若船只的航迹仪器故障或停止运作,须以其他方式报告所在位置信息。

10.2组委会保留以媒体传播为目的,在船上放置摄像机的权力。拒绝搭载与使用航迹仪器或安放组委会摄像机者,组委会将不受理该船只报名、取消其报名、或取消其竞赛资格。

  1. 风险声明

11.1RRS 3指出:“决定是否参加竞赛或继续竞赛是该船自己的责任。”参与本赛事的每名选手都同意并承认帆船运动是一项存在潜在危险的活动,具有固有风险。这些风险包括强风和恶劣海况、天气突变、器材故障、操船失误、其他船的不良航海操作、在不稳定台面上失去平衡和疲劳导致的受伤风险的增加。帆船运动的固有风险为由于溺水、创伤、体温过低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永久性、灾难性伤害或死亡。

11.2所有船队的船员须签署组委会提供的《参赛声明》。

  1. 安全设备

12.1船队船员在水上期间必须全程穿着符合ISO12402-5或更高标准的救生衣,救生衣属于个人装备,组委会不予提供。

12.2个人救生衣属于必备的竞赛装置,运动员须穿着符合标准的救生衣比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12.3船队须自行携带VHF甚高频海事对讲机,用于接受组委会发出的竞赛指令。

  1. 奖励和纪念

各级别前3名颁发奖杯和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1. 赛风赛纪

14.1本赛事组委会的仲裁委员会裁决为最终裁决,不服从裁决或影响正常比赛进程的选手,最高将受到上海市内比赛禁赛一年的处罚。

14.2在比赛中,船队船员不得出现违背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或故意干扰影响他人正常参赛等情形之行为。

  1. 赛事宣传

15.1为积极推动帆船运动发展,扩大赛事影响力,做好赛事宣传工作。所有参加本次比赛的船员同意本人参赛有关的所有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永远归比赛组织单位所有,并同意组委会或指定媒体/赞助商无偿使用或授权使用前述资料。

15.2船队船员可于比赛任何阶段,接受由组委会认可的媒体代表采访,或提供采访材料,内容包括赛事本身、参赛船只的预期表现与技战术策略等内容。但不得提供任何负面的,会导致组委会、赛事赞助商及相关人员造成损害、妨碍、或不利影响的评论或采访材料。

 

 

 

附件A竞赛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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