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梅沙教育全国青少年帆船联赛(厦门站)

第九届梅沙教育全国青少年帆船联赛(厦门)竞赛通知

 

主办单位: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承办单位:厦门市帆船游艇运动协会

协办单位:厦门体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赛事时间:2023年7月19日—7月23日

赛事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美峰体育公园

 

1、参赛资格

1.1 以协会、俱乐部和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单位须为中帆协注册会员单位或长期开展青少年帆船运动的学校参赛运动员须为中帆协注册个人会员,报名时提交注册ID号。

注:2022年已注册运动员须自行在线登陆完成2023年缴费工作(未满18周岁运动员一次性注册至18周岁止),未注册运动员须登陆中帆协官方网站完成注册(非中国公民参赛选手选择会员注册—境外人员注册通道进行注册登记)。

注册后台技术支持:陈鹏 15071238912。

注册链接:http://chinasailing.org.cn/member

1.2 参赛选手需具备足够比赛能力。

1.3 赛事为中帆协小水手积分排名榜金牌赛事,基础积分系数为70。

 

2、竞赛级别与竞赛项目

2.1 各级别比赛设场地赛,竞赛委员会将根据场地地形条件及周边环境合理布置场地。

2.2 比赛设以下项目:

OP男子组(2008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OP女子组(2008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TOPPER 5.3男子组(2004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TOPPER 5.3女子组(2004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TOPPER 4.2男子组(2008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TOPPER 4.2女子组(2008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ILCA4男子组(2004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ILCA4女子组(2004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RS-FEVA组(2004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3、竞赛办法

3.1 竞赛规则:比赛执行国际帆船竞赛规则2021-2024(RRS)中所定义的规则,包括本站比赛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

3.2场地赛采用帆船竞赛规则中附录A低分计分法。

3.3 各级别不足5条船不成立比赛,单一组别不足3条船,不授予奖项

3.4 所有参赛者在官方训练和比赛过程中,必须身着符合标准要求的救生衣。

3.5 各组别同组起航,OP组别根据年龄段设立分别奖励前三名(各年龄段不足5人按人数减2进行奖励)。

U15 OP组: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U12 OP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U10 OP组:2013年1月1日及以后

 

4、计分方法

4.1 各级别至少完成3轮比赛方能构成赛事。

4.2 当比赛完成少于5轮时,参赛船只的成绩将为所有轮次的成绩之和。

4.3 当比赛完成5轮及以上时,参赛船只的成绩将除去最差一轮成绩后其余轮次成绩的之和。

4.4 上诉计分方法最终以航行细则为准。

 

5、奖励

5.1 所有参赛选手均可获得完赛证明。

5.2各级(组)别前三名颁发奖杯及证书,四到八名授予奖牌及证书,各级(组)别不足十人按照减二发放。

5.3 OP级别按5.2授奖以外,另授予大排名名次前三名奖杯及证书,并奖励3.5设置的组别前三名奖牌及证书。

5.4 其他奖项另行通知。

 

6、报名

6.1 OP级参赛者帆号构成为所属中帆协会员单位梅沙教育全国青少年帆船联赛OP帆号代码(详见附件)+两位数字(各参赛单位自行确定)。例:西港(秦皇岛)航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某OP参赛运动员帆号可为0101。

未在中帆协会员单位规定代码附件中的拟参赛单位,请在报名前于中帆协官网注册或续费,完成注册或续费流程后向cysr_cya@126.com邮件申请代码。

ILCA4级、TOPPER级和双人艇级帆号按照各自级别规则(Class Rules)执行。

6.2 OP组U15、U12、U10按3.5规定的年龄段报名参赛,不接受跨年龄组报名。

6.3 各俱乐部参赛队伍请于2023年7月2日前填写报名表并通过赛事通知邮箱报名,同时缴纳相关费用。缴费时请注明俱乐部名称。

报名联系人:于航17350037283

邮箱:2569762834@qq.com

6.4 晚于规定时间报名的运动员,组委会保留不接受其报名要求的权利(视器材租赁情况定)。

6.5 ILCA4报名需提前和联系人确定数量,激光租用船只总名额15条。

 

7、参赛费用

7.1 7月2日及之前报名,报名费每人500元;

7.2 7月2日—7月9日报名,若赛区接待能力和器材条件允许,可接受延迟报名,报名费每人1000元;

注:7月9日后不接受报名。7月6日以后退出比赛者,报名费不退。

7.3 赛队报名汇款信息(请注明俱乐部名称)

公司名称 :厦门市顽石航海运动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福建省厦门市兴业银行科技支行 1299 7010 0100 0320 43

汇款时注明:XXX 俱乐部报名费

 

8、器材租赁

8.1 OP 器材租赁:OP器材由参赛单位自备(须为世界帆联认证船只)。

俱乐部可自行联系赛事OP器材服务商落实器材租赁事宜。

相关信息网址:http://www.chinasailing.org.cn/notice/1034

8.2 ILCA4器材租赁:俱乐部可使用自带器材和配件或租用组委会提供的器材,抽签分配,全套器材(含帆)6000元;全套器材(不含帆),4000元另外每套器材押金为2000元,若归还时器材无损坏,则押金退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3 TOPPER 器材租赁:俱乐部可使用自带器材和配件;或租用组委会提供的器材(共70套),抽签分配,费用2600/套(不含帆),3400/套(含帆),每套器材押金2000元。

8.4 RS-FEVA器材租赁:组委会统一提供器材租赁(共14套),抽签分配,3800/套(含帆),器材押金2000元。若归还时器材无损坏,则押金退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5所有自带器材均需通过组委会丈量。

8.6教练艇租赁(3.5米橡皮艇):租赁费用为每条1000元/天。

*由于教练艇数量紧张,请需要租艇的俱乐部提前与赛会联系,届时可能会安排1-2家参赛单位共用一条,具体详见补充通知。

 

9、日程安排

7月19日 :报到注册

10:00-16:00 报到注册、领取船只、丈量、入住

17:00       教练领队技术会

 

7月20日:竞赛日

09:00 开幕式

09:45 技术会

10:00 练习赛

13:00 预告信号

 

7月21日 :竞赛日

09:00 技术会

10:00 预告信号

 

7月22日:竞赛日

09:00 技术会

10:00 预告信号

 

7月23日:竞赛日

09:00 技术会

10:00 预告信号

14:00 不再发出预告信号

16:00 颁奖及闭幕式

注:具体以航行细则为准

 

10、航行细则

航行细则报到日教练领队技术会前发出

 

11、航线

竞赛组委会在比赛开始前说明比赛航线,具体查看航行细则。

 

12、惩罚机制

组委会可能会基于国际帆联的惩罚机制进行某些修改。具体惩罚机制见航行细则。

 

13、安全规定

所有参赛选手须自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救生衣,选手在水上期间必须始终穿着救生衣。

 

14、辅助船

14.1 只有注册为赛事安全艇的辅助船才允许进入竞赛场地。

14.2 辅助船的标识为“RESCUE(救援)”,需与参赛船只保持距离,除非该船为组委会提供的裁判船。

 

15、免责声明与保险

15.1 选手自行决定参赛,参赛选手须自己承担参赛的风险和责任。组委会不对赛前、赛中和赛后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器材损坏和丢失负责。选手报名参赛,即视为其监护人知晓并接受赛事规程及赛事相关规定。

15.2 选手应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报到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提供信息。

15.3 是否参加比赛和是否继续比赛是每个参赛运动员的责任。

 

16、广告

16.1 比赛器材须按要求在比赛船体、帆面等指定位置上展示赞助商广告,且不得擅自移除或覆盖。

16.2 参赛选手须按要求穿戴组委会统一提供的参赛背心。

16.3 未经允许,不得展示非官方赞助商的广告。

 

1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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