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 帆船项目风筝板预赛

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

帆船项目风筝板预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10月31日-11月5日  广西北海

二、参加单位

(一)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进行报名。

(二)海外华人华侨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学青会预赛,运动员资格以《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竞赛规程总则》为准。

(三)各参赛人员均须在赛前完成反兴奋剂通用准入培训课程考核,并参加赛前反兴奋剂培训。

三、竞赛级别和项目

(一)男、女风筝双向板场地赛

参赛年龄:2004年1月1日后

四、竞赛日程

10月31日报到,11月1日练习赛、技术会议、器材丈量,2-5日比赛,6日离会。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2021-2024国际帆船竞赛规则。

(二)风筝板竞赛执行附录T。

(三)比赛采用低分记分法。

(四)场地赛由航线赛、长距离赛组成。

(五)最终以航行细则为准。

六、报名

(一)各参赛单位分别可报领队1名,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参赛单位加盖学青会参加单位体育局公章。

(二)参赛队员必须持有效的人身保险证明(金额不低于50万元),并在报到时提供证明的复印件。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请各单位下载报名表填报盖章,将电子版和扫描件同时发送到邮箱(416365988@qq.com)。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联系人:汪建波15502134455。报名结束后将对学青会预赛参赛人员进行名单公示。

七、各参赛单位食宿安排自理,进入各项目决赛的运动员的住宿费由赛区负担,随队官员(含教练员、领队、医生等)需缴纳住宿费,所有参赛人员按标准缴纳伙食费。交通费、医疗费、差旅费等由各队自理。承办单位负担酒店至训练场、赛场的交通。详见补充通知。

    八、参赛器材

(一)比赛器材自备,赛前经丈量检查通过后方可参赛。

(二)每位选手限注册最多四个风筝,一块双向板。双向板板体长度不得超过1.7m,尾鳍不超过4个,尾鳍需装在板的4个角位置,且高度不大于55mm,须使用充气风筝,尺寸不限。

(三)风筝板赛事组委会统一提供带有比赛号码的背心。

(四)严格执行水翼风筝板关于个人安全和救生设备的规定。

(五)赛事统一提供轨迹系统支持,各参赛船只缴纳轨迹服务费,具体详见补充通知。

九、航行细则

航行细则将于练习赛前下发到各运动队。

十、无线电通讯

除组委会统一提供的电子设备或遇到紧急事件外,参赛船只比赛时不得携带任何具有发送接收无线电信号的设备,此规定也适用于手机。

十一、名次与奖励

取预赛各前16名进入决赛,每个参赛单位最多3人,超出人员依次递补。

十二、免责声明:参赛选手报名即视为知晓比赛风险并自行承担责任。

十三、保险:每名参赛人员应拥有有效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少于50万元,并须在报到时提供保险凭证。

    十四、广告

    一)执行国际帆联广告规定,中帆协会要求在比赛帆面上展示赛事赞助商的广告。

(二)组委会有权拒绝与赛事赞助商相冲突的参赛队广告。

十五、规程解释权归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十六、未尽事宜,请见补充通知。

中帆协联系人:王佳鑫  13810171989 

        

 

                                   2023年9月7日

                               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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